基建处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基建处是学校基本建设的管理部门,担负校园总体规划及校舍新建改建方案的拟定与建设;承担建设审批手续的报批、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和基本建设投资控制等事项。具有建设资金使用额度大,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管理监控数量大等特点。为了自觉接受校内外有关部门以及全校师生员工对基建处各项工作的监督,特制定如下公开实施办法:
1、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法规、法令,遵照国家建筑法、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城市规划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合同法等进行实施建设。
2、政务公开的内容:
(1) 重大基本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校园总体规划及发展计划);
(2)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应实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实行网上公开招标;
(3) 公开年度拟建项目和投资计划安排;
(4) 不定期通报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
(5) 重大分项工程、建筑材料及设备实行公开招标。
3、政务公开的主要措施:
(1) 对重大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校园总体规划及发展计划)的决策先报请学校审议后再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2) 成立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组织,负责审理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及分项工程的招投标;
(3) 严格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管理。采取建筑工程质监站、监理公司及我处施工员联合把关,确保工程质量;
(4) 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的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进度,按时完成工程建设项目;
(5) 严格执行工程合同,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按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留足工程尾款,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6) 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工程决算由审计部门审定;
(7) 按规定做好各类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4、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及时向校领导汇报政务公开情况;
(2)在校园网上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公开事项;
(3)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各种形式座谈会,通报处务公开事项,积极听取各方意见与建议。